通讯员 高子懿
12月15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娄底市、冷水江市和新化县分别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现场工作会,向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开宣告送达涉长江经济带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书,并与污染环境涉案企业所在地政府和监管行政机关责任人员举行座谈,积极监督污染问题整治并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着力推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履职,确保污染整治工作提质增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姚红、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俊及检察官办案组、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及下属分局、娄底市自然资源局、冷水江市自然资源局及涉案企业所在地政府领导参加了会议。

娄底大建煤矿、新化阳星锑品冶炼厂污染周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是生态环境部《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发挥检察职能助推<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所涉169个问题整改的通知》所涉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并指定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办理的案件。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关于跨行政区划办案相关规定,成立专门办案组,在湖南省院第八检察部的指导协调及娄底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多次到矿山厂区现场勘查,使用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对污染事实及整改情况进行调查,并调阅审查相关行政机关执法记录,依法查明了大建矿业有限公司违法超标排放矿涌水、阳星锑品冶炼厂违法堆放危险废物砷碱渣污染周边环境、行政机关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

会上,承办检察官通报了案件办理情况,李俊副检察长公开宣告并送达检察建议书,并就检察建议书载明的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等进行释法说理。李俊副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目的是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转变思想认识,从造福子孙后代的角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到“三个转变”,一是在思想认识上,从要我做向我要做进行转变;二是在工作方法上,要从治标向治本逐步转变;三是在责任落实上,要从本职工作向我为群众办实事进行生动转变。环境污染治理是绵延后世、惠泽人民的大事,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始终为民解难题、办实事,把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切实践行“两山”理念,通过整改治理为当地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分别就大建煤矿污染整治、生态修复和阳星锑品冶炼厂整改情况进行发言,在沟通交流环节,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就涉案企业污染主体认定、历史遗留欠账、整改措施、修复治理成效等议题进行了坦诚交流和良性互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新化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坚决落实好检察建议提出的建议要求,全面履职整改,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省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姚红讲话指出,检察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一是坚持属地管辖。矿山的治理和修复涉及到多个行政机关及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共同保护生态环境;二是以点带面、源头治理。不仅对长江经济带披露的问题进行整改,更要举一反三,对其他未提及的污染问题全面整治;三是秉承支持与监督并重。检察公益诉讼是一个杠杆,主要作用是撬动大家一起推动工作前进,扮演的角色不仅仅是监督者,更多是支持者和协同者。四是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环境有价,损害担责” “谁损害,谁担责”,生态环境治理要摆脱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困境,依法对大建煤矿和阳星锑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检察机关一定会全力支持政府和职能部门开展这项工作。会后,办案组一行分别到大建煤矿和阳星锑品矿山现场实地查看整改和修复效果。
2018年以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先后指定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办理多件跨流域、跨行政区划管辖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本次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体现了“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办案理念,彰显了检察建议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规范性,有利于督促多方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履职,协同解决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难题,促进生态环境共建共赢,推动长江经济带及其周边生态得到长效保护,最终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责编:李林俊
来源:法制周报









